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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关于举办去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系列培训活动(第一期)的通知 | ||||||||||||||||||||||||||||||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有关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相关政策,提高工作业务能力,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经研究,我委计划通过三年左右时间,组织开展全市去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系列培训活动,邀请上级领导、院校和行业专家授课,力争对全市各级政府从事相关职能工作的人员和相关产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关人员进行一次轮训。现将第一期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3月24日(星期五)9:30-12:00。 二、培训地点 常州市行政中心一楼群贤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三、培训对象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 四、主要培训内容 1、解读去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目的、意义及重点难点; 2、宣传贯彻相关产业政策;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界定; 4、典型案例分析; 5、互动交流及疑难解答。 五、其它 1、本次培训不收费; 2、各级政府从事相关职能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应全部参加培训; 3、请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认真组织本单位及本地区乡镇(街道)参训人员的报名工作,并于3月20日前,将汇总的报名表(电子版)交我委产业政策处。 请参训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 联系电话:教育培训处 85681209;产业政策处 85681270。 附件:全市去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系列培训活动(第一期)报名表 2017年3月15日 附件:全市去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系列培训活动(第一期)报名表 辖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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