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中医医院急诊病房综合楼装修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088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3〕107号
产生日期:2013-04-24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3-04-25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提升常州市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改善就医环境,同意市中医医院实施医院急诊病房综合楼装修改造项目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常发改〔2013〕107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中医医院急诊病房综合楼装修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卫生局:

    你局常卫规财〔2013〕78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常州市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改善就医环境,同意市中医医院实施医院急诊病房综合楼装修改造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和平北路25号常州市中医医院院内,总建筑面积11333平方米,其中改造面积10681平方米,新建汽车坡道、连廊建筑面积652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4422万元,资金由常州市中医医院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常州市政府投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常发改〔2012〕406号)的要求,抓紧办理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