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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常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 |||||||||||||||||||||||||||||||||||||||||||||||||||||||||||||||||||||||||||||||||||||||||||||||||||||||||||||||||||||||||||||||||||||||||||||||||||||||||||||||||||||||||||||||||||||||||||||||||||||||||||||||||||||||||||||||||||||||||||||||||||||||||||||||||||||||||||||||||||||||||||||||||||||||||||||||||||||||||||||||||||||||||||||||||||||||||||||||||||||||||||||||||||||||
各辖区工信局(经发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常州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1号)、《常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常工信中小〔2020〕21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升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水平,引导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现组织2020年度常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企业品牌建设、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服务体系建设等三大方面,具体各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支持方式等,详见《2020年度常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 二、申报主体要求 (一)申报主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常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不需要一年以上);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 4、需符合《项目指南》中有关项目具体要求; 5、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除授牌认定奖励类项目外,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市级资金就高不重复支持。 三、申报事项 (一)书面申报。专项资金申报材料由项目承担单位报当地工信(经发)和财政部门,各辖区工信(经发)局和财政局初审后上报,同时提供项目申报单位具体申报材料、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及项目承诺责任书(所有材料一式两份),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常州市澳门万博体育网站 中心(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1-2号楼三楼D1窗口。 (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常州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zcycx.com)在线申报,在线申报的企业需要先注册账户。在线申报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常州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联系电话:85580373、88885680。各辖区工信(经发)局和财政局按各自职责完成线上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 (三)受理时限。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深入调研。各辖区工信(经发)局和财政局要加大财政资金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组织推荐一批对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好项目。 (二)规范程序。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对项目组织申报的监察和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三)严格把关。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得虚报冒领,不得伪造文件、资料等骗取财政资金,按照要求填写《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5)。项目所在辖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 联系电话: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促进处 85681230 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 85681838 附件1:2020年度常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附件2:常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3:常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4:项目申报具体要件 附件5: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2020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0年度常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常州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更好发挥中小微企业在稳增长、保就业、促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引导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特制定2020年度常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一、支持品牌建设 (一)授牌奖励类项目 1、支持重点。上年度首次获得国家工信部认定的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上年度首次获得省工信厅认定的江苏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上年度参加国家工信部组织的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团队);上年度参加江苏省工信厅组织的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企业(团队)。 2、申报条件。上年度首次获得相关资质认定。 3、支持方式。省级以上平台和基地按所获资质及获奖等级分级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国家级资质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省级资质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8万元奖励;获得省级奖项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 4、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应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团队)或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载体运营单位。 二、支持专精特新培育 (二)专精特新企业培育项目 1、支持重点。鼓励广大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支持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品牌培育,全面提升我市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2、支持方式。对2020年度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申报主体。项目免申报,根据2020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文件安排奖励资金。 三、支持服务体系建设 (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项目 1、支持重点。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公共服务,业绩突出的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上年度承接市政府或国家、省、市工信部门专项工作任务或重大活动的,优先给予支持。 2、申报条件。上年度服务中小企业(含培训企业数)500家以上,开展公共服务活动10场次以上(其中公益性活动不少于5场),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公益性服务支出和低收费服务让渡收入之和占总服务支出比例不低于20%),直接服务企业支出(不含人员工资和招待费等非服务性支出)不低于100万元或技术设备投入不少于200万元。 3、支持方式。按能力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25万元。 4、申报主体。符合条件并经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认定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同一平台已获得市级该专项资金支持三次及以上的、2018-2019年度连续获得该专项资金支持的,原则上本年度不再予以申报。 (四)行业协会服务企业能力建设项目 1、支持重点。支持围绕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我市中小微企业绩效突出的制造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上年度承办市政府及国家、省、市工信部门工作任务或重大活动的,优先给予支持。 2、申报条件。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按协会章程正常开展工作一年以上,上年度在产业研究、行业会展、咨询服务、人才培训、合作交流、创优评先、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方面服务中小企业业绩突出。 3、支持方式。按服务中小企业项目的数量和工作绩效择优、分档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申报主体。符合申报条件的制造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 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培训项目 支持中小微企业领军人才培育、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高端发展人才培养、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和创业创新人才培训项目等,重点支持纳入全市年度培训计划的项目。 附件2: 2020年度常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担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制
附件4: 一、授牌奖励类项目申报具体要件 1、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法人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2019年度所获申报项目相关资质的证明材料或文件。 二、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公共服务(技术)平台提升能力建设和开展服务活动情况。主要包括:平台建设、管理和运营情况,创新服务内容、服务产品、服务方式情况,开展服务活动情况以及服务收支、公益性服务和绩效自评价等; 3、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019年度开展服务活动汇总表及详细情况。须提供开展服务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文件、服务现场照片、企业服务评价等); 5、2019年度被服务中小微企业汇总表。包括:服务活动名称,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主要服务内容及效果; 6、申报单位专项审计报告(附有二维码)。须包括具体服务中小微企业项目内容、项目投入、服务支出、公益性或低收费服务占总服务量比例(可用公益性服务支出和低收费服务让渡收入之和占总支出比例衡量)等内容;分类列出购置服务设备仪器总额、信息化改造等技术性投资总额。公共服务平台提供2019年度相关投入的支出明细表及正式发票彩印件或服务性支出明细表及正式发票彩印件(原始发票及凭证由组织申报部门现场核查)。 三、行业协会服务企业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年检合格记录; 4、协会开展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活动的工作总结。 5、开展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活动项目的具体情况及证明材料,项目为服务于制造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产业研究、行业会展、咨询服务、人才培训、合作交流、创优评先、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并提供开展服务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协议、通知、人员签到表、活动现场照片、各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及发票复印件等)。 附件5: 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注:协会项目初审由市级部门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