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7号(关于废止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捐赠物资通关手续办理有关规定的公告)
索 引 号:014110139/2021-00026
主题分类:海关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组配分类:其他 常州海关:部门其他
文件编号:2021年第57号
产生日期:2021-07-15
发布机构:常州海关
发布日期:2021-07-16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7号(关于废止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捐赠物资通关手续办理有关规定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21年第57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7号(关于废止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捐赠物资通关手续办理有关规定的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2020年第17号公告(关于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捐赠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的公告)。相关工作可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