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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0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市供销合作总社联合体及其理事机构,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实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负责管理市级社有资产。机关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服务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参与供销社合作事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政策的拟订。 (三)组织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引导成员社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研究指导供销合作经济组织稳步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四)参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城乡社区综合性为农服务平台,推广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 (五)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化流通网络工程,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和农产品产销对接。负责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产品市场建设,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运营和管护。 (六)根据市政府授权和委托,对重要及农业生产资料、重要农产品及其他商品的生产、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七)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及资产监管,协调成员社间关系,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成员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八)负责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从业人员、农民社员和农民经纪人技能教育培训。 (九)依法监督社有资产,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展设有企业,完善治理结构,推进联合与合作。 (十)参与承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承担对本行业系统社会团体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十一)代表本区域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社的活动,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合作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市供销社)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经费支出全部由财政拨款,无其他非税收入。市供销总社机关在职工作人员30人,离退休人员49人。 根据上述职责,市供销总社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处、合作指导处、财务审计处、资产管理处、组织人事处等6个内设机构和监事会办公室。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市供销社本级。 三、2020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0年是完成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阶段性目标的决战之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与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进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供销合作社服务乡村振兴先行区,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作出新贡献。 一、不断提升党的建设水平 1.坚持党对供销合作事业的领导。强化政治建设,自觉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供销合作社系统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各级联合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定干事创业信念。坚持一手抓党建,一手抓为农服务,坚决做到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硬。 2.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强化为农服务宗旨,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打造“供销姓农”党建品牌。各级党组织全面推进党建引领社建“书记项目”,全面开展与基层为农服务组织“结对共建”,全面建设“特色支部”,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 3.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和基层减负行动,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二、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4.保障服务农业生产。毫不放松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应对疫情挑战,担当农资供应主要渠道和城乡双向流通桥梁作用。各级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按照“适时、优质、量足、价稳”的总要求,加强农资联合采供、货源调配、余缺调剂,深入开展线上线下“技物结合”服务,积极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确保农业生产不误农时。充分发挥农资协会、农产品经纪人协会行业优势,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组建农产品供销服务联盟,深入推进“农超”“农批”“农企”对接,着力推进消费扶贫与电商扶贫深度融合,积极助力农业恢复生产与农民稳定增收。 5.创新完成综合改革阶段性目标。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三大体系”建设任务,创新综合改革经验成果复制推广,组织健全基层社“三会”制度专项督查,迎接省级综合改革情况调研督查,如期完成综合改革阶段性目标,做好成果发布和总结宣传工作,打造常州供销合作社特色亮点。 6.科学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准确把握供销合作社是党和政府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这一定位,坚持以“一个宗旨、两个分开、三个更”为统领,扎实做好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注重与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相衔接,推动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7.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逐级建立严格的安全责任制,切实履行社有企业安全管理职责,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做好各类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三、着力增强系统为农服务实力 8.提升绿色生态服务水平。健全农资综合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提升农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农业产业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比重,支持金坛先行推进农药零差率集中采供。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作共管、社会化运营”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60%。新增“农飞防”植保作业3万亩,新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家,建设农资经营绿色示范店15家。健全农资储备机制和质量追溯管理系统。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探索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9.拓展农产品现代流通领域。提升农产品公共营销品牌的带动力、影响力,建立“优鲜到家”、“茅山竹海”、“原疆特产”等品牌的标准化运行体系,建设名优农产品展销中心网络3家。搭建消费扶贫协作电商平台,深入开展线上线下社群营销。发挥各级“农合联”平台作用,积极探索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田头市场和冷链物流、仓储保鲜等新型流通方式,着力推动农产品现代流通与文旅休闲、美丽乡村建设互联互通,构建供销合作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体系。 10.建强经营服务主体。积极争取并充分整合各类专项资金,优化社有资本布局,强化系统层级联合合作,推进农资、农产品行业协同联动,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产品现代流通领域培育壮大一批社有企业和经营服务联合体。大力推动基层组织提质增效,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等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加强“农合联”规划化建设,探索供销合作社村级为农服务组织建设的新路径,强化与农民利益联结,打造一批百强县级社、标杆基层社、农业合作社示范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 四、健全完善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 11.规范“双线运行”。提升联合社机关行业指导能力,完善理事会、监事会协调运转工作机制,形成“三会”制度运行与联合社机关行政管理、行业指导互融共进的工作体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企业的运行监管,构建“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社有资产运营主体—社有企业”监督管理体制,加快完善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确保社有企业更好发挥为农服务作用,推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12.完善“三会”制度。溧阳、金坛着力探索基层社+“农合联”+服务联盟“三位一体”的基层组织运行体系,完善“三会”制度规范管理的有效实现形式,真正体现农民参与、互助互利、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合作经济组织属性。武进、新北、天宁、钟楼继续以“农合联”为载体完成基层组织体系重构,落实“三会”制度,承接公共服务,组建行业联盟,为区供销合作社健全“三会”制度夯实基层基础。 13.健全内控管理。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社务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各类规章制度,推进各类业务工作操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依法依规加强统计、财务网上直报基础工作。突出财政资金、社有资金的规范化管理,建立与财政拨款相对应的机关本级预算内控体系,以制度管人管事,提高工作效率,管控运行风险。 五、突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4.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对照好干部标准,旗帜鲜明地选用政治过硬、责任过硬、善抓落实、敢抓敢管的干部,特别是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引导干部用实绩说话、靠实绩比拼,让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形成有为有位、无为让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15.切实提高专业化素养。坚持实践导向,完善挂钩联系基层制度,促进干部围绕提升供销合作社业务重实践、补短板。着力增强培训实效,针对不同岗位需求分层分类抓好能力提升培训,强化理论武装,推动改革实践。通过处室岗位轮换和交流、基层锻炼等方式,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服务能力、精细化管理水平。 16.强化干部平时考核。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大力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浓厚氛围。修订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办法,制定处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内容,注重平时考核与日常管理、作风建设统筹融合,落实“三项机制”、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谈心谈话制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激发干部创新活力,激励干部敬业争先。
第二部分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公开01表
公开02表
公开03表
公开04表
公开05表
公开06表
公开07表
公开08表
公开09表
公开10表
公开11表
公开12表
注:1.采购组织形式为: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2.采购品目名称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规定品目名称填写。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159.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72.68万元,增长19.04%。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079.6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079.6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079.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2.68万元,增长19.0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奖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支出预算总计1079.65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2.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增加2.08万元,增长4.1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人数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2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17万元,减少3.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支出692.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运行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0.53万元,增加21.0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奖金增加、行政开支压缩。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05.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1.24万元,增加20.18%。主要原因是租金补贴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缴纳比例提高、缴费基数提高。 5.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原因为上年无结转资金。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03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2.43万元,增长20.0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奖金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7.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5 万元,增长0.53%。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办公设备采购费用,增加审计费。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该款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079.6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9.65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079.6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031.9万元,占95.58%; 项目支出47.75万元,占4.42%;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79.6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2.68万元,增长19.0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奖金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079.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2.68万元,增长19.0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奖金增加。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52.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8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7.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7万元,减少3.8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1.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47万元,减少3.9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1.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45.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0.28万元,增加22.9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奖金增加、行政经费压缩。 2.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7.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5万元,增加0.53%。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办公设备采购费用,增加审计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30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24万元,增加20.18%。主要原因是租金补贴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缴纳比例提高、缴费基数提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031.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58.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3.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79.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2.68万元,增长19.0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奖金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031.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58.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3.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5.7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1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更好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我社2020年安排组织2-3人出国(境)学习考察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等方面先进建设经验。上年预算未安排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与上年数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与上年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1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为政策性减少。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为行政经费未安排。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31万元,主要原因为政策性减少。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故本表数据为0。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73.2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83万元,降低11.83%。主要原因是:行政开支缩减,例行节约。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单位共5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20万元;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纳入、√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预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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