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常州市平岗小学(含成教中心)工程项目建设主体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7-00242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部门其他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7〕38号
产生日期:2017-02-17
发布机构: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2017-02-20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平岗小学(含成教中心)项目建设主体由钟楼区五星街道办事处调整为常州市平岗小学。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常发改行服〔2017〕38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常州市平岗小学(含成教中心)工程项目建设主体的批复

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常州市平岗小学(含成教中心)实施主体变更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鉴于该项目已由我委分别以常发改〔2010〕208号、常发改行服〔2013〕22号文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经研究,现将有关调整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项目建设手续,进一步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原则同意平岗小学(含成教中心)项目建设主体由钟楼区五星街道办事处调整为常州市平岗小学。

二、其它事项按常发改〔2010〕208号、常发改行服〔2013〕22号文执行。

(项目编码:2017-320404-47-01-304191)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