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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重大部署,持续推进常州市社会保险全民参保计划“三年行动”,实现我市2020年底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目标,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19〕1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 各地要深刻理解全面实施全民参保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思想认识。要结合《常州市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方案》(常全民参保办〔2019〕2号)文件精神,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聚焦重点任务,完善全民参保动态管理 各地要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全民参保库。以上级下发和部门数据比对为主,精准锁定未参保单位及人员信息,灵活采用主动服务、电话联系、入户调查等方式,更新各项参保信息,共同完善大市全民参保库,为持续开展精准扩面提供数据支撑。 三、加强工作调度,保质保量完成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实施期间,各地要同步建立月调度和反馈制度,每月4日前上报上月扩面增量数据,9月20日前上报阶段性总结,11月10日前上报数据分析报告。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市局。市局不定期将扩面专项行动开展有关情况通过市全民参保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9月6日前,各地要将此次专项行动的具体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盖章后以传真形式报市局备案。 联系单位:市社保中心; 联系人:薛斌 联系电话:0519-86811106; 传真:0519-86610377 邮 箱:260807321@qq.com。 附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19〕112号)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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