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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升环保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的自查报告 | |||||||||||||||||||||||||||||||||||||||||||||||||||||||||||||||||||||||||||||||||||||||||||||||||||||||||||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常环服〔2012〕38号 市监察局: 为贯彻阎书记、姚市长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的重要批示精神,围绕“审批通道更流畅、审批服务更规范、服务对象更满意”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并郑重承诺:在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间由法定的60日压缩至9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由30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登记表由15日改为即办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审批提速,分别再压缩为报告书8个工作日、报告表3个工作日,其它环保许可事项审批时限压缩情况见附表。为确保实现环保行政审批服务提速的目标,实施以下改进措施: 一、优化审批服务流程 1.流程再造。根据职能归并、资源整合、流程优化、审批授权及“一站式”服务的要求,对环评审批及其它事项和环节进行梳理,达到进一步简化的目标。局建设项目会审会频次由一周一次提高到一周两次;原由监察支队承担的现场踏勘审查环节,统一由行政服务处牵头组织联合现场审查或多处室会审,一次办结,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对不需要现场检查、踏勘验收的行政审批事项,材料齐全完备,当场办结,从而提高即时办件率。 2.服务前移。拓展绿色通道,将本市三星级以上和拟上市企业、“510”项目、“一核八园”等重点项目列入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实施挂钩结对,落实专人服务,环评处每月走访一次省级以上重点园区,及时掌握园区项目信息。建立年度重大项目信息库,行政服务处提前介入,跟踪环评编制、环评监测、技术评估各项审批前期技术工作的进度,将化工项目产品工艺装备先进性论证会与环评专家评审会合并。畅通部门之间横向信息沟通渠道,实现审批效能的整体提升。 二、强化中介服务管理 1.完善环评机构考核。建立环评机构的信用档案,强化对评价机构的日常考核,合同时限与收费承诺的执行情况,在年度考核中的占比,从30%提高到50%。 2.强化环评行业自律。由环评协会组织各在常开展环评业务的咨询机构签订服务经济发展的承诺书,明确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和修改的时限要求,环评单位按《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中下限收费规定的基础上,将收费进一步下降 15%的收费标准,以及提供其它优质服务的承诺。违反承诺的环评机构将不再列入我市推荐环评机构名录。 3.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环评协会负责对全市环评人员每季度培训一次,组织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技术导则、相关标准,提升环评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环评编制水平。通过提高在常开展环评机构的业务水平,实现环评审批效能的提升。 三、提升能力建设 1.完善网上审批。加快常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行政许可申请、审批网上运行。环保审批定环节、定职责、定人员、定格式、定标准、定时限,将事项流程用软件固化。设置超时报警和网上并联审批功能,切实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 2.开通网上受理。加快建设环境许可审批网上受理和申报平台。6月底完成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网上运行,力争年底开通市局所有环保行政许可(七项)网上申报办理业务。 3.实现网上监察。依托信息化技术,局监察室对环保行政许可审批开展全过程实时效能监察,效能监督作为工作人员评优晋升的主要考核指标,促进环保审批服务效能的提升。确保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附件:1.环保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提升情况表(许可类) 2. 环保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提升情况表(服务类)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提升 效能 自查 报告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2年6月15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1: 环保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提升情况表(许可类) 部门盖章: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附件2: 环保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提升情况表(服务类) 部门盖章: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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