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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示范工程的通知》的通知 | |||||||||||||||||||||||||||||||||||||||||||||||||||||||||||||||||||||||||||||
关于转发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信息基础 设施建设试点示范工程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示范工程的通知》(苏经信信基〔2012〕5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示范工程的组织申报工作,并于7月26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申请报告和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拷贝报送至市经信委信息资源与安全处。 联系人:舒克, 电话:85681279,地址: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号楼B座2308室,邮编:213022。 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示范工程的通知》见链接http://www.jseic.gov.cn/xwzx/gwgg/gggs/201207/t20120712_115741.html,表格下载见市经信委网站公告公示栏。 常州市经信委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组织申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示范工程的通知 苏经信信基[2012]537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升我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利用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1﹞149号)有关要求,按照《江苏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示范工程认定办法》规定,现就组织开展我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示范工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主体 (一)范围:信息基础设施工程。 (二)主体:开展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布局、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与服务水平、建设有关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或有关部门,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填报《江苏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示范工程申报表》(见附件),并于7月29日前向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报内容重点反映有关部门及单位在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采取的主要推进措施;工程在规划、建设、运维等方面符合集约化建设方向的创新举措,以及在显著提升区域信息基础网络水平或有效推动集约化建设方面的创新性成果。 (二)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江苏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示范工程认定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或“不推荐”意见,并于8月10日前汇总结果向省经信委申报。 (三)除各申报单位向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的申请报告、申报表,及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向省经信委出具的推荐报告采用纸质材料外,其它材料统一采用电子版申报。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审查,认真把关,确保申报工作质量。 (二)本通知及相关申报表、认定办法电子文档,可从省经信委网站(www.jseic.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 联系人:王晓荣、张北虹 联系电话:025-83348972(兼传真),83348932 邮箱:jseic_jcssc@163.com 附件:江苏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示范工程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附件: 编号: 江苏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示范工程申报表
申报单位(印章): 地址邮编: 填报日期: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
填表说明 一、申报主体为在本省开展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布局、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与服务水平、建设有关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或有关部门。 二、请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本表。本表所填数据的统计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 三、申报表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4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请报送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处室。 XX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或信电局)联系人:XXX,咨询电话: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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