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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各党支部委员分工的批复 | |||||||||
各党支部: 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第三党支部报送的《关于党支部委员分工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第一党支部韦洪全同志任书记,负责组织工作;蒋建平同志任副书记,负责宣、团、群工作;张海滨同志任支部委员,负责纪检工作。同意第二党支部李洪福同志任书记,负责全面工作;吴小金同志任副书记,负责组织工作;朱小平同志任委员,负责纪检、宣、团、群工作。同意第三党支部黄凤根同志任书记,负责宣、团、群工作;吴建英同志任副书记,负责组织工作;沈雁同志任委员,负责纪检工作。 希望各党支部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作出贡献! (此页无正文) 2003年1月23日 主题词:共产党 建设 批复 抄送:市委组织部,有关委办局党委、党组 中共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委员会 2003年1月23日印发 共印6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