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同意各党支部委员分工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10253/2003-00012
主题分类: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政务办: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常行审党[2003]5号
产生日期:2003-01-23
发布机构: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03-12-30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同意各党支部委员分工
常行审党[2003]5号
关于同意各党支部委员分工的批复

 

各党支部:

    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第三党支部报送的《关于党支部委员分工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第一党支部韦洪全同志任书记,负责组织工作;蒋建平同志任副书记,负责宣、团、群工作;张海滨同志任支部委员,负责纪检工作。同意第二党支部李洪福同志任书记,负责全面工作;吴小金同志任副书记,负责组织工作;朱小平同志任委员,负责纪检、宣、团、群工作。同意第三党支部黄凤根同志任书记,负责宣、团、群工作;吴建英同志任副书记,负责组织工作;沈雁同志任委员,负责纪检工作。

希望各党支部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作出贡献!

              

 

 

 

(此页无正文)

 

 

 

 

 

 

 

 

 

 

2003123

 

 

 

 

 

 主题词:共产党  建设  批复

 抄送:市委组织部,有关委办局党委、党组

 中共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委员会 2003123日印发

共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