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做好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危旧房屋(工棚)防坍塌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07-00001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应急管理局: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常安〔2008〕4号
产生日期:2007-02-08
发布机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3-26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
常安〔2008〕4号
关于做好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危旧房屋(工棚)防坍塌工作的紧急通知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2008〕4号

关于做好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危旧房屋(工棚)
防坍塌工作的紧急通知

 

1月25日以来,我市连降暴雪,积雪严重。到28日,全市已造成200多间危旧房(工棚)和100多个大棚坍塌,先后造成3人死亡(均是企业内部非生产场所的简易房屋(工棚)坍塌所致)。为认真贯彻市政府1月27日“关于切实做好建筑物安全检查和人员疏散工作,防止建筑物坍塌引发各类伤亡事故”的公告要求,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按属地负责的原则,由各地区安委会召集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所属地区、所属单位防止危旧房屋(工棚)积雪引发坍塌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到底。
    二、要利用所有组织网络、工作手段、办法和信息渠道,快速反应,连夜行动,落实专人,将防坍塌要求向企业逐一告知。
    三、所有危旧房屋(工棚)企业和单位要立即开展安全检查,撤离现场所有人员,防止发生坍塌引发伤亡事故。
四、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以上要求,立即落实所属单位防坍塌措施,市安监局要做好协调、督查和情况汇总工作。
各辖市、区安委办每天下午3:00前将工作情况报市安委办。电话:85683113(政策法规处)。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