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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统计行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 |||||||||
各辖市、区统计局,本局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行风建设的意见》(国统字〔2010〕61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大力弘扬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统计行风,积极促进我市各级统计部门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有效提高,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局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近期统计行风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意见》规定,各市、县(市、区)统计局要尽快成立统计行风建设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统一领导、业务部门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统计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推进工作开展。请各辖市、区统计局于 二、国家统计局决定组织开展主题为“我与统计行风建设”的宣传作品征集活动。按照国统纪监字(2010)10号文件(详见国家局内网)的要求,请各地统计部门、统计从业人员积极参与、踊跃投稿。各辖市、区统计局、本局各部门至少每季度组织1篇(件)作品。 组织征集的作品,请通过“腾讯通”发送给市统计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局统一报送省统计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统计 行风建设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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