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管理行业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业职业道德规范 一、坚定信念,乐于奉献 热爱祖国,对党忠诚;牢记宗旨,心系百姓;甘当公仆,奉献社会。 二、科学管理,服务百姓 以人为本,长效管理;认真履职,塑造品牌;为民解忧,服务群众。 三、秉公办事,文明执法 仪表端正,举止得体;程序规范,有礼有节;公正严明,公道正派。 四、爱岗敬业,务实高效 忠于事业,热爱岗位;钻研业务,求真务实;恪尽职守,勤政高效。 五、艰苦奋斗,清正廉明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克己奉公,防腐拒变。 六、团结协作,开拓创新 顾全大局,相互支持;勤奋学习,加强调研;勇于实践,与时俱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