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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已搬迁企业日常环境监管的通知 | ||||||||||||||||||||||||
武进区、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环境保护局: 根据《关于调整中心城区污染源监管对象的通知》(常环[2007]6号),原由我局监管的常州大诚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均已搬迁至新址生产,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经研究决定,上述搬迁企业委托由所在地环保局实施日常管理。 请各辖区环保局根据国家、省、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污染源管理的要求,与我局相关处室、单位对应了解衔接监管信息,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搬迁企业名单及搬迁地
二○○九年二月四日 主题词:环境 监管 通知 抄送:各相关企业。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9年2月4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 搬迁企业名单及搬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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