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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大接访、大走访、大宣传、大督查”行动的实施意见 | |||||||||||||||||||||||||||||||||||||||||||||||||||||||||||||||||||||||||||||||||||||||||||||||||||||||||||||||||||||||||||||||||||||||||||||||||||||||||||||||||||||||||||||||||||||||||||||||||||||||||||||||||||||||
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从2008年以来,全市环保系统连续两年开展了“大接访、大走访、大督查”行动,通过构建上下联动、人人参与的工作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接访、走访、督查活动,在改善环境质量、服务民生发展、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有效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我局将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大接访、大走访、大宣传、大督查”行动(以下简称“四大”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环保优先方针,以生态市建设为载体,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牢记为民宗旨,树立服务理念,发扬务实作风,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效投入提升年”动员大会精神,深入推行环保精细化管理,以“四大”行动为有效载体,进一步推进改善民生和服务发展。 二、目标任务 强化责任,注重实效,市区联动,全系统领导干部带头,人人参与,通过深入开展“四大”行动,在推进解决环境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企业发展、提高环境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的同时,全面提升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管理、协调和服务的能力。 (一)通过“大接访”,切实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重复、越级环境信访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信访问题,努力实现“三下降二提高”(信访总量、越级、重复信访下降5%;结案率、满意率有所提高)的工作目标。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我市的环境安全,为举办省运会、创建生态市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通过“大走访”,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加大服务力度,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业项目、星级企业、工业园区和乡镇街道开展走访,帮助企业、园区、乡镇实现经济与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双赢共进,不断提高有效投入的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科学、可持续发展。 (三)通过“大宣传”,以组织公众参与和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为目标,以企业、学校、社区和农村为重点,创新环境宣教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宣传、教育、新闻等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开展各类创意新、影响大、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初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全民共同参与的环境宣传教育大格局。 (四)通过“大督查”,加强与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发挥各部门在环境保护中的协同作用,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管,畅通工作渠道,形成全市环保工作的强大合力,继续保持环保全方位、宽领域、多触角的“大督查”工作机制的高效运行,确保“决战决胜、打赢环保硬仗;以民为本、建设生态城市”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实施步骤 2010年全系统“四大”行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份)为全面发动阶段,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统一思想,全面发动,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全面启动。 第二阶段(4—9月份)为深入推进阶段,按照有关方案,全面推进“四大”行动向纵深发展,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10—12月份)为总结提高阶段,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环保“接访、走访、宣传、督查”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处室要高度重视“四大”行动,明确目标,真抓实干,将其持续推向深入。 (一)提高认识。开展“四大”行动,是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内在需要,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次具体行动,是推进生态市建设、调结构促转型和扮美绿色省运的一项重要举措。这项工作的开展,对于促进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持续发展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有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各单位、处室要继续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各单位、处室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处室“四大”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研究部署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督促检查、沟通协调工作。 (二)明确分工。市局的“四大”行动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具体分工为:“大接访”由周忠华副局长负责,局监理处为责任处室;“大走访”由郁健副局长负责,局机关党委为责任处室;“大宣传”由纪检组长陆芬葆负责,局宣法处为责任处室;“大督查”由祝正庆副局长负责,局污控处和宣法处、自然处为责任处室,主要配合单位为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市固废与辐射环境管理中心。以上工作由局办公室总牵头,局系统其余处室、单位配合,其宣传报道工作由宣法处总负责、宣教中心配合,督促检查工作由监察室负责。各单位要做好“四大”行动的有关台帐记录等工作。 (三)强化督查。市局办公室每月局务会上对“四大”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局监察室对“四大”行动的进展及效果进行督查,对领导重视,组织周密,行动扎实有效,群众和企业满意度高的单位或处室通报表扬;对不能按要求落实工作,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通报批评,督查结果纳入年底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考评。各辖市、区环保局和局各直属单位要对这项工作的开展加强督导,严格标准,共同推进这项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附件:1.常州市环保系统2010年“大接访”实施方案 2.常州市环保系统2010年“大走访”实施方案 3.常州市环保系统2010年“大宣传”实施方案 4.常州市环保系统2010年“大督查”实施方案
中共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二○一○年
主题词:环保 工作 意见 抄送:省环保厅,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重点工作督查组),市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市信访局,各辖市、区环保局。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共印50份 附件1:
常州市环保系统2010年“大接访”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常办发[2008]55号)及《关于市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的通知》(常办发[2009]65号)精神,按照常环[2008]65号文件要求,围绕“环境扮美省运会,奋力冲刺生态市”这一环保工作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开展全市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要求,着力打造环境信访“常州模式”,推进“大接访”向纵深发展。 一、严格规范,狠抓落实 一是工作形式要多样。通过开门接访、主动约访、接听投诉、进行回访、带案下访、诉调结合等形式,积极开展信访调处工作;善于利用网络平台,积极开展网上民意调查,加强与群众的交流,更好地了解民意,接受社会监督,要及时答复网上环保类投诉、咨询,缓解矛盾纠纷;结合世博、省运会,开展为期200天的“我为省运添和谐”环保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专项行动,集中力量解决环境信访问题。二是具体信息要公开。分别在市环保局网站、市主要新闻媒体和接待场所对“大接访”领导姓名、职务、接访时间、地点进行公示(详见附表2),并适时在媒体公布领导“大接访”工作成效,确实做到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三是分析研判要及时。按照环境信访投诉等级预警和分级管理有关规定,对“大接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分析研判,提供预警信息,必要时召开区域性的“圆桌会议”,为平安省运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四是档案台帐要齐全。确保行动实施有具体方案,接待群众有台帐记录,信访案件有存档案卷。 二、明确目标,强化责任 对群众反映的疑难复杂、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信访事项,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提出解决和化解的时限;属于依照法律政策不能解决的,要讲清道理。对跨市、区和跨部门的信访案件,由市局负责牵头组织会办,做到明确案件性质、责任主体、处理方法和具体承办人员,形成工作纪要,认真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强化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努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压降和减少环境信访量;实行首接负责制和包案处理制度,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直至“案结事了”。
附表:1.常州市环保局领导配合市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表 2.常州市环保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表
附表1:
常州市环保局领导配合市领导 信访接待日安排表
附表2:
常州市环保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表
注:1.接访时间:每周二14:00—17:00 2.接访地点:常州市12369环境信访举报受理中心(新北区建东路 18号) 附件2:
常州市环保系统2010年“大走访”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有效投入提升年”动员大会精神,坚持加快发展、突出重点、有效投入、全面提升不动摇,结合2010年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在全市环保系统进一步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走访对象 大走访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业项目、星级企业、工业园区和乡镇街道展开。 1.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0年度重点项目企业135家; 2.2009年度三、四、五星级企业124家; 3.乡镇街道57个; 4.镇级以上工业园区58个; 5.2010年拟上市企业22家; 6.2009年度作风建设征求意见函有反馈意见企业24家; 7.2009年环境问题比较突出,且受到处罚、需落实整改的企业45家。 二、工作要求 (一)上门走访,发现问题 由市局各局领导带队,按计划走访企业(详见附表3),与企业充分交流沟通,及时发现需要解决的问题,帮助提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走访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切实做到无事不扰,有难必帮,有求必应: 1. 提前以信函的形式告知企业,让企业作好准备。 2. 走访组按照“五个带”(法律、政策、技术、专家、案卷)的要求做好走访准备。 (二)主动服务,解决问题 要将“大走访”与“环保直通车”品牌创建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实施绿色通道管理办法,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业项目、星级企业、近两年拟上市企业等纳入绿色通道管理的项目范围,并为列入绿色通道的项目提供“五个一”服务: 一是实行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对列入绿色通道项目实行上门服务,在项目前期提前告知环保准入条件、办理程序和管理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是推行结对挂钩,代理服务。采取与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结对挂钩方式,全程负责项目环保手续的联系、协调和答复等工作,免费提供前期环保咨询、评估、报批、技术超市等服务。 三是加强条线沟通,协调服务。需报省环保厅、国家环保部审批的项目,主动帮助联系沟通,及时解决审批中出现的问题。 四是加大支持力度,惠企服务。做好“五进五送”工作,“五进”:进重点项目、进园区、进企业、进街道、进乡镇。“五送”:送政策,主动上门宣传、解释项目的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门槛;送信息,定期公布重大环保项目的设备和技术需求信息;送技术,依托环保技术超市、网上超市,强化环保实用技术推广工作;送资金,积极帮助企业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专项资金投入,为企业提标改造、清洁生产等方面提供支持;送容量,环境容量向重大项目、优质项目倾斜。 五是深化“六个再”,优质服务。进一步巩固、提升“六再”(市场再开放、权限再下放、时间再压缩、收费再降低、中介再规范、服务再优化)服务水平,加强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将“六再”服务举措拓展到全市环保系统,统一放开环评市场、压缩项目审批时间、降低中介收费标准、规范中介服务要求。
附表:3.市环保局“大走访”任务分解表 附表3: 市环保局“大走访”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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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会议名称 |
主要参加部门 |
周期 |
会议主要内容 |
职能处室 |
分管领导 |
领导干部问责制例会 |
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 |
半年 |
全市水环境专项行动中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落实、执行情况 |
办公室 |
郁健 |
网格化管理 例会 |
市监察局 |
半年 |
全市乡镇街道环保网格化管理的督查、落实情况,以及乡镇街道主要行政领导作为环保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
污控处 |
祝正庆 |
领导干部任期环保责任审计例会 |
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 |
半年 |
领导干部环保责任审计工作的调研、草拟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 |
计财处 |
李金玉 |
生态市建设 例会 |
市经信委、农委、城乡建设局、水利局、 城管局 |
每季 |
环境优美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循环经济、国土保护、生态旅游示范区等 |
自然处 |
周忠华 |
总量减排例会 |
市经信委 |
每季 |
电力企业煤量消费控制情况 |
总量处 |
祝正庆 |
市统计局 |
全社会用煤量,七大低COD行业工业增加值增量,粗钢、水泥、焦炭、有色金属等产量,GDP增长率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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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水防治 例会 |
市经信委 |
每季 |
循环经济试点、清洁生产审核 |
污控处 |
祝正庆 |
市城乡建设局 |
市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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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
引流调水,县、乡河道清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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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 |
畜禽、水产养殖整治,生态湿地、生态林带建设,化肥、农药减量化、农村生活污水点源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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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工程例会 |
市城乡建设局 |
每月 |
“清水工程”相关河道、点源截污 |
监察支队 |
周忠华 |
市水利局 |
“清水工程”水利治理项目、引流调水、河道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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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空气例会 |
市公安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
半年 |
机动车尾气治理 |
污控处 |
祝正庆 |
市规划局、农委、 科技局 |
秸秆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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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城管局、经信局 |
城市扬尘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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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污染防治例会 |
市发改委、经信委、农委、国土局、卫生局 |
半年 |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重金属污染治理 |
污控处 |
祝正庆 |
附表5:
“2010年全市环保在行动”月度督查重点
督查专题 |
工 作 目 标 |
共同参与部门
牵头处室
分管领导
2010年环保在行动
3月:重金属污染防治督查
市监察局
监察支队
周忠华
4月:工业企业污水提标督查
市监察局
污控处
祝正庆
5月:乡镇管网建设;工业集中区、老集镇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接管工程督查
市城乡建设局、监察局
污控处
祝正庆
6月:秸杆禁烧督查
市农委、城管局、监察局
监察支队
周忠华
6月:“禁燃区”燃煤锅炉改造和懒汉炉拆除督查
市监察局
污控处
祝正庆
6月:工业废气整治督查
市监察局
监察支队
周忠华
7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督查
市水利局、城乡建设局、监察局
自然处
周忠华
8月:畜禽养殖场整治督查
市农委、监察局
自然处
周忠华
9月:“禁燃区”燃煤锅炉改造和懒汉炉拆除督查
市监察局
污控处
祝正庆
10月:秸杆禁烧督查
市农委、城管局、监察局
监察支队
周忠华
10月:城市扬尘防治督查
市经信委、城乡建设局、城管局
污控处
祝正庆
10月:工业集中区、老集镇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接管工程督查
市城乡建设局、监察局
污控处
祝正庆
11月:工业废气整治督查
市监察局
监察支队
周忠华
12月:水环境综合整治督查
市城乡建设局、经信委、水利局、监察局
监察支队
周忠华
附表6:
污染物减排月度督查内容
督查专题 |
工作目标 |
共同参与部门 |
牵头处室 |
分管领导 |
污染物减排 |
3月:结构减排督查 |
市经信委 |
总量处 |
祝正庆 |
4月:城区、乡镇污水处理厂督查 |
市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监察局 |
总量处 |
祝正庆 |
|
5月:脱硫工程督查 |
市经信委、发改委、监察局 |
总量处 |
祝正庆 |
|
5月:脱硫工程监控中心督查 |
市经信委、发改委、监察局 |
监察支队 |
周忠华 |
|
6月:工业工程减排项目现场督查 |
市监察局 |
总量处 |
祝正庆 |
|
7月:减排项目现场核查 |
市经信委、发改委 |
总量处 |
祝正庆 |
|
8月:城区、乡镇污水处理厂督查 |
市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监察局 |
总量处 |
祝正庆 |
|
9月:脱硫工程督查 |
市经信委、发改委、监察局 |
总量处 |
祝正庆 |
|
5月:脱硫工程监控中心督查 |
市经信委、发改委、监察局 |
监察支队 |
周忠华 |
|
10月:工业工程减排项目现场督查 |
市监察局 |
总量处 |
祝正庆 |
|
11月:减排项目现场督查 |
市城乡建设局、经信委、监察局 |
总量处 |
祝正庆 |
|
12月:减排项目现场核查 |
市城乡建设局、经信委、监察局 |
总量处 |
祝正庆 |
附表7:
2010年国家生态市建设工作月度督查内容
督查专题 |
工作目标 |
共同参与部门 |
牵头处室 |
分管领导 |
国家生态市建设工作 |
4月:全国环境优美镇建设督查 |
市委农工办、市城乡建设局 |
自然处 |
周忠华 |
5月:矿山宕口、废弃地复绿督查 |
市国土局 |
自然处 |
周忠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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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督查 |
市委农工办、市农委、卫生局 |
自然处 |
周忠华 |
|
8月:受保护国土面积与自然保护区建设督查 |
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 |
自然处 |
周忠华 |
|
9月:生态旅游示范区督查 |
市旅游局 |
自然处 |
周忠华 |
|
10月:循环经济示范点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
市经信委、科技局 |
科技处 |
李金玉 |
|
12月:生态市(区)、生态文明市(区)创建督查 |
市人大环资委、市政协环资委、市监察局 |
自然处 |
周忠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