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对江苏溧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申请摘牌的批复 | |||||||||
溧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对江苏溧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摘牌的申请》收悉,据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环保局及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察看,你市已按照常州市环委会《关于2011年市环委会挂牌督办部门突出环境问题的通知》[常环委(2011)4号]要求,对江苏溧阳南方水泥有限进行了综合整治,效果明显,达到摘牌标准。经研究,同意摘牌。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挂牌督办 摘牌 批复 常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9月14日印发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