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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常州市中医医院呼吸科等3个专科为“常州市中医重点临床专科”的通知 | ||||||||||||
常州市卫生局 文件 常卫中〔2007〕38号
关于确认常州市中医医院呼吸科等3个专科为 “常州市中医重点临床专科”的通知 武进区卫生局,常州市中医医院: 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院专科建设,提高专科服务能力,根据《常州市中医重点临床专科评审细则》,我局近期组织专家组对常州市中医医院呼吸科、妇产科和常州市武进中医医院心内科三个专科进行了评审。经研究,决定确认常州市中医医院呼吸科、妇产科和常州市武进中医医院心内科为“常州市中医重点临床专科”。 希望以上单位再接再厉,巩固创建成果,在专科特色、人才梯队、设备配置、效率效益、创新技术、科学管理等方面继续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中医专科医疗服务。 七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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