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确认金坛市儒林镇卫生院等29家一级医疗机构“常州市规范化检验科合格单位”的通知 | |||||||||
公开★长期 普通
常州市卫生局文件
常卫医〔2008〕335号 关于确认金坛市儒林镇卫生院等29家一级医疗机构“常州市规范化检验科合格单位”的通知
各辖市(区)卫生局: 为促进我市一级医疗机构检验科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检验科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医院检验科建设与管理规范》及《常州市一级医疗机构检验科考核细则》,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对2008年申报达标考核的单位进行了现场考核。经研究,确认金坛市儒林镇卫生院等29家一级医疗机构为“常州市规范化检验科合格单位”(名单见附件)。 希被评为合格单位的一级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检验科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 检验科 合格单位 确认 通知 | ||||||||
常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