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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四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 | |||||||||
各辖市、区文化局,常州市图书馆: 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第四次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经研究,现将我市组织参加本次评估定级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定级的范围 常州市图书馆、金坛市图书馆、溧阳市图书馆、武进区图书馆 二、评估定级的标准 评估定级工作以文化部制定的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和定级必备条件为依据,具体数据以2008年为准(标准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2009年的数据高于2008年的数据,可取高值(包括已完成土建的新馆馆舍面积)。 三、组织领导 评估定级工作由市文广新局组织实施,成立全市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进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成 员:沈红球 市文广新局社会文化处处长 徐建效 市文广新局社会文化处副处长 吴建军 常州市图书馆馆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社会文化处,联系人:徐建效,联系电话(传真):85682369,电子信箱:czswc@163.com 。 同时成立全市公共图书馆专家评估组: 组 长:沈红球 市文广新局社会文化处处长 副组长:吴建军 常州市图书馆馆长 陈 萍 常州市图书馆副馆长 成 员:梅耀国 常州市图书馆馆长助理 石一梅 市图书馆学会秘书长 四、工作要求 常州市图书馆、金坛市图书馆、溧阳市图书馆、武进区图书馆要根据评估标准和必备条件,准备好相关的档案材料和近四年(2005-2008)的工作总结,在认真自评的基础上,填写《评分表》。 市文广新局将组织专家评估组对各辖市、区公共图书馆进行现场评估及实地检查,并当场做好参评单位读者满意率测评工作。 五、工作步骤 1. 7月 动员及计划安排。 2. 8月 对照评估标准和必备条件,准备材料和总结。 3. 9月 对各辖市、区公共图书馆进行实地评估,并于9月底前,向省文化厅报送评估结果(含工作总结、各参评单位评分表及读者满意率测评结果)。 4. 10月 迎接省文化厅对常州市图书馆进行实地评估,并对部分辖市、区图书馆进行抽查。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定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共图书馆要积极参加评估工作,对照评估标准,尤其是必备条件的要求,寻找差距,认真整改,以评促建,努力改善办馆条件,不断加强业务建设,切实提高内部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大力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的现代化建设与可持续发展。 附件:《》(苏文社〔2009〕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