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开展2011年度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 |||||||||
关于开展2011年度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基层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文广新系统2011年度安全保卫工作经验,推动全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鼓励广大保卫干部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全系统各直属单位。 先进个人:全系统各单位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及安全保卫工作人员。 表彰名额: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 1. 领导重视程度高,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各类台帐齐全。 2. 经常对本单位所属人员进行“四防”教育和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在“清剿火患”行动中成绩突出;本单位治安状况良好。 3. 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可防性案件发生;没有大的安全隐患。 (二)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 1. 遵守法律、法规及单位的规章制度。 2. 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 敢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为本单位安全稳定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按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的程序进行。 2. 各单位以书面形式上报2011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3. 填写《常州市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呈批表》或《常州市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呈批表》,报市文广新局办公室,由局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4. 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2011年度常州市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颁发奖状;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2011年度市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质量。有关评选的具体工作由市文广新局办公室负责,联系人:马小勇;联系电话:85682357。
附件: 1.《2011年度常州市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呈批表》 2.《2011年度常州市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呈批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