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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轨道交通出口基地企业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 |||||||||
各辖市、区外经贸局:
近年来,我市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迅速,于2007年12月被商务部、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轨道交通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并于2009年12月被省商务厅和财政厅认定为“江苏省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现代装备制造)”。经过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企业的共同努力,我市轨道交通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根据省商务厅最新通知精神,4月份将由省商务厅和财政厅联合开展对全省各类出口基地的考核工作,同时还将对基地和基地企业发展制定相关扶持政策,现决定开展对我市轨道交通主要企业的情况调查,请各单位通知所属企业配合填报《常州市轨道交通出口基地企业情况调查表》(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并将调查表汇总后于
联系电话:85682276
附件:
1、《江苏省出口基地考核办法》
2、基地企业名单
3、《常州市轨道交通出口基地企业情况调查表》
注:调查表电子版可在 常州外贸管理信息网
(www.czwm.com)“重要公告通知栏” 下载
附件2:轨道交通主要企业名单
附件3:轨道交通基地企业情况调查表
常州市外经贸局外贸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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