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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式的通知 | ||||||||||||||||||||||||||||||||||||||||||||||||||||||||||||||||||||||
常建〔2007〕64号 天宁、钟楼、戚墅堰区建设局: 根据市政府常政发[2007]41号《市政府转发市建设局关于开展中心城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的精神,我局会同天宁、钟楼、戚墅堰区人民政府,具体研究了368条背街小巷综合整治任务及其实施方式,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07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市发改委批复、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2. 3.2007年9月底,完成第一批268条背街小巷综合整治任务。 4.2008年3月底前,完成第二批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招投标等工作。 5.2008年9月底,完成第二批100条背街小巷综合整治任务。 二、资金分配 本项目可研报告中,368条背街小巷进行综合整治的总投资为10898.92万元。其中项目可行性研究、测绘、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等前期费用由市建设局委托市铁建处进行支付;工程直接费用和标底编制、施工监理、质监、安监、决算审计和管理等费用,列入各区包干费中(工程直接费用包含道路、绿化、街巷容貌环境、公共设施等整治内容)。各区项目包干资金情况见下表: 各区项目包干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三、职责分工 1.市建设局配合各区政府做好项目的立项、可研报告、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2.市建设局委托常州市铁路建设处作为项目监管单位,资金由市建设局在城市建设资金中列支。 3.背街小巷的综合整治任务由各区建设局负责实施。 4.项目完工后,由各区建设局负责工程资料的归档、移交和组织竣工验收。 四、资金管理 1.市建设局委托铁建处进行资金管理,按各区开工道路数量分批支付。各区建设局对背街小巷综合整治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工程款支付原则: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时,市铁建处按开工项目包干费的30%支付给各区建设局;项目完工后,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各区建设局、铁建处共同核定后,支付项目包干费的70%;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和政府部门审计后,支付项目包干费的95%;5%的保修金到期后支付。 2.背街小巷综合整治资金实行按区包干使用,若完成全部整治项目后资金有节余,各区可申报用节余资金对辖区范围内宽度在 二〇〇七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城市建设 整治 工作 通知 抄报:孙国建副市长,孙勇副秘书长 抄送:天宁、钟楼、戚墅堰区政府,市发改委、铁建处及 有关单位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共印50份 第一批实施项目费用 单位:万元
注:各区中标价均包含了不可预见费(天宁区130万,钟楼区120万,戚区11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