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开展二○○九年常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09-00083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常建〔2009〕291号
产生日期:2009-09-29
发布机构:常州市建设局
发布日期:2009-10-17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开展二○○九年常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常建〔2009〕291号
关于开展二○○九年常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常建〔2009291

 

 

 

关于开展二○○九年常州市建筑业

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及《关于印发<常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建[2009]15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99家建筑业企业资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组织分工

成立常州市建设局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潘企强

副组长:周小平、蒋联军、程向阳、刘阳

成员:王小平、顾震东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检查组:

第一组:丁喆、范苏华、方春华(负责检查:新北区、市区企业)

第二组:李志新、周健(负责检查:武进区、戚墅堰区企业)

第三组:马琴、李成平(负责检查:金坛市企业)

第四组:陆晔、黄振海、吴国成(负责检查:溧阳市企业)

二、监督检查对象

常州市三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99家建筑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内容

检查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章“监督管理”的要求及常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在检查时必须到场,并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章内容准备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于不配合监督检查的建筑业企业,将依法进行公告并撤回资质。

四、监督检查时间及要求

(一)2009928日,全体检查组人员会议,布置监督检查工作,对监督检查相关程序和纪律进行规定,明确检查人员应按规定要求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严禁索取或收受企业的财物,不谋取其他利益,检查期间严禁在企业用餐,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将通知局纪检部门或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二)2009930日网上公示检查企业名单;

(三)2009109日至1031日,实施监督检查,要求做到:

1.现场要求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有关施工业务的文档,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资质标准中涉及的人员、机械设备、生产场地的全部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存档;

2.现场听取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对企业内部管理的相关情况;

3.当场填写《常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情况表》;

4.监督检查中对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企业,当场出具《常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监督检查中对存在管理不完善、制度不到位等情况的企业,要求企业出具“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并限期整改;

5.各检查小组每周向领导小组汇报检查情况;

(四)2009112日至116日,各监督检查小组汇总监督检查情况报领导小组,公示监督检查结果;

(五)201014日至18日,汇总整改回复意见,报领导小组,并做出撤回资质或建议上级行政许可机关撤回资质决定。

五、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对于已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企业,监督检查人员当场出具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未达标的,由我局统一对外公布,并根据行政许可权限,由我局依法撤回资质。涉及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许可的,由我局向省建管局提出书面处理建议。

对于存在管理缺陷的企业,监督检查人员要求企业承诺限期整改,如企业拒不承诺或在承诺期内仍发生各类失信行为,将按上述原则一并处理。

六、其他

本通知中涉及文件均可在常州市建设局网(www.czjsj.gov.cn)和常州市建管处网(www.czjgc.com)上查阅。

联系电话:86609190

附件:

1.二OO九年常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名单

2.企业承诺书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建筑业  企业  资质  检查  通知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9930日印发

共印100


常建〔2009〕291号 附件.xls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