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2010年第二季度常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督查和文明工地考核情况通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0-00076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通报 组配分类:其他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常建〔2010〕202号
产生日期:2010-08-09
发布机构: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0-08-15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2010年第二季度常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督查和文明工地考核情况通报
常建〔2010〕202号
2010年第二季度常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督查和文明工地考核情况通报
 

常建〔2010202

 

 

 

2010年第二季度常州市建筑工程

安全生产督查和文明工地考核情况通报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驻常办事处,各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

根据2010年度建筑安全生产全年工作计划,结合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的要求,我局分别于20106月中、下旬组织有关专家对辖市(区)在建工程进行了监督抽查,对市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进行了督查,并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进行了考核。7月上旬,对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隐患的泰富大楼改造装饰等22个在建工程,专门组织了复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本次督查和抽查的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重大隐患、危险源的监控,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以及后勤设施安全情况等。

本次共督查工地442个,其中市区工地376个,抽查辖市(区)工地66个。对符合考核条件的在建工程291个进行了考核,常州现代传媒中心Ⅰ标段等150个工程为季度文明工地,常州凯尔枫尚花园二期一标等136个工程为季度合格工地,泰富大楼改造装饰工程等5个工程为不合格工地,对因未开工、暂时停工、已完工的151个工程不予考核(附件1)。此次督查中,共发出检查意见书176份,整改通知书48份,局部停工通知书9份。

2.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能自觉落实上级部门有关组织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和空间,采用标语横幅、图片、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普及建筑安全基础知识,积极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让“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理念深入人心,市区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在可控状态。

3.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常州现代传媒中心一标段、浙江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亚泰财富中心、江苏常嘉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500kV茅山变电站等工程,重视安全动态管理,公司、项目部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专职安全员能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部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严把施工现场整改落实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督查中仍然发现个别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不正常,不能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状况较差等问题。主要表现为:

1.个别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责任人不到岗到位,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流于形式,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能力素质较低,责任心不强,不能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项目负责人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没有跟踪落实。

2.个别施工现场未能按照现行的技术规范、管理规定的要求以及工程实际情况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的针对性不强。部分项目部对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不能做到安全设施先方案,再施工;先验收,再使用的要求。

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规范。在建工程的作业面的临边防护不规范且滞后;装饰装修工程忽视消防管理,作业场所仍有吸游烟现象;模板施工不能做到支撑系统先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一道工序;少数卸料平台验收不及时,存在先使用,后验收的现象;个别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不能严格按工序要求搭设和验收,存在架体质量不稳定现象;个别基坑的监测数据信息反馈滞后,不能确保基坑施工安全。

4.建筑起重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制度落实不到位和临时用电管理松懈个别施工升降机的安全装置缺损,未设置楼层呼叫器;大型设备使用登记时确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不能到岗到位;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装置经常失灵;电箱内的电器元件损坏不及时更换;土方作业和装饰作业时,电缆拖地无防机械损伤措施;宿舍内使用大功率家用电器时有发现等。

5.个别工地随意设置出入口,不能有效落实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措施,个别工程的生活区食堂较为简陋,与工程规模不配套;生活区内宿舍楼之间消防距离不足,未能配足消防器材;未醒目挂设安全标志和消防设施布置图等。

6.个别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作不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不能做到实时跟踪,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工整改的在建工程,监理单位不能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7.针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以下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处理。

(1)泰富大楼改造装饰工程等5项在建工程为二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合格项目,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附件2)

(2)项目经理徐荣等8人未能到岗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给予通报批评(附件3),并取消该项目二季度文明工地评选资格。

(3)专职安全员纪春根等11人未能到岗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给予通报批评(附件4)。

(4)总监理工程师夏群等4人未能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附件5)。

(5)凤凰电器城四标段28#房等6个在建工程的施工企业未能切实开展2010年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给予通报批评(附件6),并取消二季度文明工地评选资格。

(6)御水华庭012地块1号、2号房等11个在建项目存在重大危险源,给予通报批评(附件7)

(7)凯纳华侨城、巨力塑料公司B地块、大红旗路周边地块改造项目二期一标、阳光龙庭一期二标、永宁雅苑二期、彩虹城四期等工程施工现场,由于在二季度城市管理数字化考评中均被扣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二季度文明工地评选资格。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地区、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三个重点”,做到“三个加强”,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仪式,及时消除发现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2.扎实开展“2010迅雷行动”有关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重点是各类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和实施落实。

3.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汛期和夏季高温期间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常建[2010169)文件精神,结合高温酷暑、台风等气候特点,积极落实防暑降温的各项保证措施,做好汛期应急抢险准备,特别加强对脚手架、建筑起重设备的防雷避雷装置的检查,防止发生雷击事故。

4.按照部、省、市《关于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切实承担起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加强检查,督促整改,及时报告,确保安全生产。

附件可在网站下载,网址:www.czjsaj.org.cn

 

12010年第二季度常州市安全生产督查和文明工地考核情况汇总表

22010年第二季度常州市安全生产督查和文明工地考核中不合格项目情况汇总表

32010年第二季度常州市安全生产督查和文明工地考核中项目经理未到岗到位的项目汇总表

42010年第二季度常州市安全生产督查和文明工地考核中专职安全员未到岗到位的项目汇总表

52010年第二季度常州市安全生产督查和文明工地考核中总监理工程师未承担现场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项目汇总表

62010年第二季度常州市安全生产督查和文明工地考核中施工现场未能切实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项目汇总表

72010年第二季度常州市安全生产督查和文明工地考核中发现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项目汇总表

 

 

 

○一○八月九日

 

 

主题词建筑业  安全生产  文明工地  考评  通报

  抄报:省住建厅,市政府安委会

  抄送:市安监局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年8月9印发

共印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