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 |||||||||
常国土资发[2008]4号 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分局: 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以苏国土资发[2008]15号文转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附: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此页无正文)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8年1月22日印发 共印1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