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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度矿山开发利用情况互检与督检的通知 | |||||||||
常国土资发[2008]14号 关于开展2007年度矿山开发 利用情况互检与督检的通知 各辖市国土资源局、钟楼分局、新北分局、武进分局: 2007年度矿山年检自检工作各地已经完成,按照省厅要求和常国土资发[2007]146号文件规定,市局将组织对各地矿山年检情况进行互检和督检,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两个互检督检组 第一组,负责市区砖瓦粘土和矿泉水矿山的互检与督检。 由下列人员参加:刘关心、伍建培、周华忠、曹建忠 第二组,负责金坛、溧阳境内省、市发证矿山的互检与督检,抽检一定数量辖市发证矿山。 由下列人员参加:杨伟新、蔡锡南、倪嘉曾、周瑞华、黄勤保、汤建生 二、主要检查内容 对照常国土资发[2007]146号文规定年检要求逐项检查,砖瓦粘土矿山主要检查2007年度依法取土和取土坑平整复垦情况,其他矿山主要检查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储量管理情况和矿业规费缴纳情况。 三、时间安排 从 第一组: 第二组: 请辖市局、新北与武进分局准备汇报材料、会议场所、交通工具和矿山年检材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相关工作。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8年2月20日印发 共印7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