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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配合全国治爆缉枪行动打击非法开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 |||||||||
关于转发《关于配合全国治爆缉枪行动 打击非法开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国土资源局,钟楼、新北、武进分局: 近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转发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全国治爆缉枪行动打击非法开采活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8]32号),对结合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回头看”行动,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执行通知要求,严厉打击无证、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对已关闭矿山要认真排查,严防死灰复燃。 附件: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关于配合全国治爆缉 枪行动打击非法开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此页无正文)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8年4月1日印发 共印7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