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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土资源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 | |||||||||
各辖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规范采矿权市场秩序,维护采矿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对其进行了转发,并结合实际提出了若干具体要求。 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对照执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采矿登记工作管理。 附件: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1]212号)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