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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验收省级发证矿山储量年报的请示 | |||||||||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常国土资发〔2012〕21号签发人:王建伟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我市下列由省厅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矿山已完成2011年度储量年报编制和初审: 1. 江苏省金坛市薛埠镇茅东水泥用灰岩矿 2. 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溧阳)芝山水泥用石灰岩矿 3. 金坛市盐业化学工业总公司茅兴盐矿 4. 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岗龙盐矿 5. 金坛市新金冠盐矿有限公司 6. 金坛市盐业化学工业总公司茅溪盐矿 7. 金坛茅溪盐矿陈家庄块段 根据《江苏省矿山储量年报审查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其矿山储量年报由省厅组织验收。现将有关材料报上,请省厅审查批示。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联系人:汤建生;联系电话:0519-86675230)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2年3月14日印发 共印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