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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体检的通知 | |||||||||
常人发〔2007〕32号 关于组织市级机关工作人员 参加体检的通知 市级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机关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十分关心和重视,今年是重点项目体检年,经批准,同意从 一、 体检范围和对象 1、市级机关在职人员以及科级(含科级)以下退休人员。 2、各主管局下属事业单位也可自愿报名参加体检,但经费由单位自理。 二、 体检地点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体检中心(一院西侧原卫校内) 三、 体检项目 1、B超(全套) 2、X光(胸透) 3、肝功能(肝功能为阳性者另外增做胎甲球) 4、血脂 5、血糖 6、癌胚抗原(CEA) 7、乳房科(女同志乳房检查时间为每周三、五下午2:00—5:00) 四、体检要求 1、各单位应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体检工作,主要负责联系、通知、检查落实,体检当日必须到现场服务,经费自理的单位要做好体检结帐等工作。 2、各单位在体检前要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告知体检地点、体检项目、受检程序等,确保人人明白,个个参检。 3、因公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凭体检本到一院参加补检。 五、 体检经费 1、重点项目体检费用为每人85元,肝功能阳性者另外增做胎甲球,增收35元。机关工作人员参检单位中,凡属目标管理奖由市财政核拔的,体检费用由市财政负担;凡属目标管理奖自理的单位,体检费用自理。 2、因体检经费有限,如需增加规定外的检查项目(胃钡透、胃镜、心功能、CT等),经费一律由个人医疗保险卡支付。 六、 其他 为认真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体检组织工作,请各单位将体检人数、联系人、联系电话于 附:体检回执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组织 体检 通知 常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打印:时 欢 校对:顾赛男 共印160份 体 检 回 执 根据体检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单位参加体检的总人数为 人,其中在职人员 人,退休人员 人。按规定,体检经费为(1)财政负担 人,(2)经费自理 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印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