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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诊疗项目补充事项的通知 | |||||||||
常劳社医〔2007〕5号 市区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将细胞因子活化杀伤(CIK)细胞输注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的门诊特定诊疗项目,结算办法按《关于常州市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诊疗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常劳社医〔2006〕44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 主题词:劳动保障 医疗保险 诊疗项目 通知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共印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