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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7年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 | |||||||||
常劳社培〔2007〕9号 关于公布2007年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 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007年新技师培养目标任务,鼓励广大技能劳动者参加高技能培训,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办法》(常劳社〔2006〕4号)精神,市劳动保障局对我市主要产业发展方向、人力资源市场用工需求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制定了《2007年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现予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开展紧缺职业(工种)的新技师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对参加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并经考核鉴定合格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市劳动保障局按《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办法》规定,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附:2007年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附件: 2007年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1. 加工中心操作工 2. 数控加工(含数控车床工、数控铣床工) 3. 机械制造(车工、铣工、镗工) 4. 钳工(含工具钳工、机修钳工、装配钳工、模具制造工) 5. 维修电工 6. 焊工(含电焊工、气焊工、氩弧焊和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 7. 汽车维修工(含汽车维修电工) 8. 物流师 9.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10. 电子商务师 11. 营销师 12. 职业培训师 注:以上职业(工种)培训鉴定等级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即技师、高级技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