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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二〇〇八年常州市职称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常人发〔2008〕48号 关于印发《二〇〇八年 常州市职称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二〇〇八年常州市职称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职称 工作要点 通知 常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8年4月15日印发 打印:范舒昀 校对:张立群 共印80份 二○○八年常州市职称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职称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职称办要求和全市人事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坚持以制度和程序为保障,更加注重基础建设,更加注重管理指导,更加注重服务效能,扎实有效地开展人才评价选拔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一、深入调研,不断加强职称评审基础建设 1.深入调研,加强宣传。坚持“走进基层,走进企业”,广泛开展职称工作调研,广泛开展职称评审制度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等有关政策的宣传,努力扩大职称评审社会化服务范围。 2.及时调整评委库。根据工作需要和评委会委员变动情况,进一步调整充实各系列(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库、委员库,加强对评委库成员的遴选把关,建立素质优良、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 3.逐步完善评审条件。严格执行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适时对部分系列(专业)中级资格条件进行修改完善,不断体现以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为核心的评价导向。 4.规范评审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苏职称[2001]2号)和《常州市职称社会化评审机构组织办法及评审程序》(常职[2004]3号)组织召开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公平。 5.进一步丰富评价方式。对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原则上应当采取在材料审核基础上增加面试、笔试、答辩、测评和实践操作等现场考核内容,具体评价方式由日常管理机构和有关评委会共同研究确定。 二、务实肯干,积极拓展职称评审服务新领域 1.继续举办2期建筑行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中、初级专业理论培训班,并做好考核合格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2.严格执行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业绩突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试行)》(苏职称[2005]8号)文件精神,会同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继续做好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工作。 3.严格执行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业绩突出的国际商务从业人员中开展高级国际商务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试行)》(苏职称[2007]15号)文件精神,会同市对外经济贸易局认真做好首次高级国际商务师资格认定工作。 三、明确职责,积极推进职业资格制度建设 1.做好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按照省职称办通知要求,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真开展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维护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性。 2.贯彻人事部、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精神,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我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有关政策调整工作。 3.贯彻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关于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补充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21号)文件精神,做好2008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调整工作。 4.加强职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监督工作。严格审核各类职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加强考风考纪的监督检查。 四、规范管理,努力提高职称工作服务水平 1.明确工作职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称工作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省和我市职称工作政策规定,切实维护职称制度的统一性、规范性、严肃性。 2.加强职称制度理论研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钻研,深入基层和服务对象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对策措施。积极参加省职称办组织的全省职称制度改革论文评比表彰活动。 3.提高业务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职称工作新理论、新知识,持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积极开展争创全省职称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 4.认真办理信访事宜。对举报电话、举报信函要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认真办理,并及时回复。 5.加强廉洁自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设一支公道正派、务实清廉的职称管理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