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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将“常州市农林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常州市农业委员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 |||||||||
关于同意将“常州市农林局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常州市农业 委员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常农发〔2011〕121号文收悉,因机构改革,同意将“常州市农林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领导小组”更名为“常州市农业委员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常州市农林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常州市农业委员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机构 更名 决定 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12月31日印发 共印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