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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常州市财政局文件 常财建〔2005〕73号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 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建[2005]1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外矿产资源风 险勘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转发 资源 资金 办法 通知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共印15份 江苏省财政厅文件 苏财建[2005]1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