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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常州文化城美术馆注册登记的批复 | |||||||||
常州市民政局文件
常民管[2010]60号
常州文化城美术馆(筹): 你们《关于成立常州文化城美术馆的请示》收悉。为传承中华艺术瑰宝,促进我市文化名城建设,丰富市民业余文化生活。经审核,同意成立“常州文化城美术馆”,并予以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登记号:030229)。 希你馆成立后,严格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社团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社团年检,为繁荣我市文化事业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此页无正文) 二0一0年十 主题词:民非 登记 批复 抄送:省民政厅 市文广新局 常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