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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常州市创新科技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注册登记的批复 | |||||||||
常州市民政局文件 常民管[2011]19号
关于同意常州市创新科技园区建设服务中心 注册登记的批复 常州市创新科技园区建设服务中心(筹): 你们《关于常州市创新科技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注册登记的申请》收悉。为了推动我市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更好地为园区建设提供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核,同意 “常州市创新科技园区建设服务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登记号:苏常040245)。 希你中心登记后,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为加快我市园区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民非 登记 批复 抄送:省民政厅、市科技局 常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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