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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常州市巾帼志愿者协会注册登记的批复 | |||||||||
常州市民政局文件 常民管[2011]40号
常州市巾帼志愿者协会筹备小组: 你组《关于成立常州市巾帼志愿者协会的请示》收悉。为了弘扬“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凝聚广大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巾帼志愿者,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普及志愿服务理念,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经审核,同意成立“常州市巾帼志愿者协会”,并予以社会团体法人注册登记(登记号:0932)。 希你会成立后,严格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社团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社团年检,为促进我市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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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一年十
主题词:社会 团体 成立 批复 抄送:省民政厅 常州市妇联 常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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