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同意常州市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注册登记 | |||||||||
常州市民政局文件 常民管[2011]44号
关于同意常州市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 注册登记的批复
常州市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筹备小组: 你组《关于成立常州市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的请示》收悉。为了繁荣和发展检察官文化事业,弘扬检察官职业道德,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文艺事业为人民服务,促进我市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经审核,同意成立“常州市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并予以社会团体法人注册登记(登记号:0935)。 希你会成立后,严格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社团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社团年检,为我市文化艺术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此页无正文)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社会 团体 成立 批复 抄送:省民政厅 常州市文联 常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