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公安局新推便民措施进一步简化居民赴港澳旅游申办手续
索 引 号:014109605/2008-00491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港澳台侨工作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公安局:
部门其他
文件编号:
产生日期:2008-12-26
发布机构:常州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08-12-3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日前,市公安局出入境部门根据部、省相关文件精神,推出2009年第一项便民措施,简化居民赴港澳旅游申办手续。
市公安局新推便民措施进一步简化居民赴港澳旅游申办手续
日前,市公安局出入境部门根据部、省相关文件精神,推出2009年第一项便民措施,简化居民赴港澳旅游申办手续。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团队旅游,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即可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团队旅游签注,不再需要提交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