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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常州市专利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 |||||||||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常州市专利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调动广大发明创造者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常州市优秀专利评奖办法》,决定开展第十一届常州市专利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重点 信息产业、生物制药产业、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项目;我市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的专利;技术含量高、同行业具有领先水平的专利项目;以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和支柱产业的专利项目;列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的专利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1、申报条件: (1)申报的专利须为2011年8月1日前已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有效专利; (2)申报的专利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已经转化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申报的专利须法律状态稳定、权属明确,不得处于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专利侵权纠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程序之中; (4)未曾获得过常州市优秀专利奖励的有效专利; 2、材料要求: (1)填写《常州市优秀专利评审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申报项目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专利证书及最近一次专利缴费凭证复印件;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授权公告文本,外观设计专利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授权公告文本以及视图或者照片; 专利实施后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相关的外围专利、同族专利以及构成专利池或者技术标准的证明材料; 专利获得的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报书电子文档一份。 三、申报、审查与推荐程序 申报材料由各申报单位交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审查汇总后,报常州市知识产权局评审。各推荐部门应对项目进行如下几个方面的审查:申报项目是否符合专利奖的申报范围和条件;申报项目的资料及其附件是否齐全、合格;申报项目的技术内容和效益计算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权属争议。 本次优秀专利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奖项设置、评奖标准等事项按《常州市优秀专利评奖办法》执行。 四、申报截止时间及注意事项 1、优秀专利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8月26日,过期不予受理。 2、请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填好本地区“优秀专利申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随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陈红 85681528 王冬林 89859313 E-mail:wdl@cz12330.gov.cn 附件:1.常州市专利项目评审申报书 2.常州市优秀专利申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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