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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中秋、国庆“两节”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 |||||||||
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粮食局、供销社、烟草局,各辖市、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2007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供应,确保上市销售食品安全,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日,省经贸委近日就做好中秋、国庆“两节”市场供应工作发出通知[苏经贸商运传(2007)87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精心筹备,保证节日市场商品供应充足 二、落实措施,力保上市销售食品安全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及《江苏省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要集中开展一次食品清仓查库活动,采取企业自查与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批发市场、零售场所、商品仓库、生猪屠宰加工企业,主要内容是清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渠道、包装质量、加工卫生环境等,对于卫生质量有问题的商品,要督促企业销毁,并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理。加大对屠宰厂(场)的监管力度,严把生猪入厂关,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坚决杜绝屠宰、销售病死猪。集中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制售假酒、毒酒及改换过期食品包装标签等违法行为。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净化节假日市场。 三、高度重视,抓好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监测,及时掌握节日市场情况 为加强节日期间市场运行监测,继续做好猪肉等副食品供求形势和价格变化的监测,重点掌握生猪屠宰、加工、批发、零售各环节销售量及重要农副产品的供应情况,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上报节日市场信息。一是请各辖市区经贸部门对本地区节日市场运行情况进行分析。二是各重点流通企业要认真填写零售、连锁企业、批发市场国庆“黄金周”销售情况表,同时对黄金周期间销售情况、市场运行特点、主要商品价格走势和客流情况等进行分析。三是商务部城市生活必需品监测样本单位继续做好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信息的日报工作,每天在商务部网站填报前一日的市场情况。四是请粮食、烟草等部门及时报送有关重要商品的动态情况。 各辖市区经贸部门、各重点流通企业于 联 系 人:李红娣 联系电话:5681261 5681260(传真) E-mail:lihongdi@sohu.com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