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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网》培训管理(试行)办法 | |||||||||
《常州市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网》 培训管理(试行)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常州市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网》(以下简称培训网)培训的优势,最大限度地服务于企业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订本培训管理试行办法。 一、学习卡的申请和使用 ⒈对象:全市经营管理人员。 ⒉名额:共500名。 ⒊申请程序:各企业根据本企业发展的规模,一般可免费获得学习卡1-3张(每张学习卡面值2000元)。每年3月份向常州市经贸委培训处申请,由市委组织部、市经贸委和工商联共同商定学员名单。 ⒋学习卡发放:4月底前由常州市经贸委培训处负责发放给学员。 ⒌学习卡的使用:学员凭学习卡可在《培训网》上学习培训,如在一年内用完卡费,可向常州市经贸委培训处申请免费充值。 ⒍联系方式及地点:常州市经贸委培训处(地点:市政府大院8号楼319室),联系电话:6609629,传真:6604279,电子信箱:a 6609629@163.com,常州市经贸委网址:http://www.czetc.gov.cn 二、学员的权利和义务 ⒈学员权利: (1)享受网上学习培训; (2)每张学员卡可学习10门课程(学习卡面值2000元/张,课程200元/门); (3)参加《培训网》学员座谈会,并提出建议及意见; (4)参加《培训网》优秀学员的评选活动。 ⒉学员义务: (1)学员所在企业应有专人负责企业网络培训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一年中每张学员卡至少学完5门课程; (3)每季度学习次数不得少于6次(否则将被注销学员卡); (4)适时地参加在线测试; (5)因课程内容涉及版权等有关问题,培训网所有课程只限于本市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一律不准将课程内容复制、外传,违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培训网的运行和管理 培训网的运行和管理由常州市经贸委培训处负责。 ⒈使用指导:包括软件下载、播放学习的具体操作指导; ⒉课程更新:每年根据企业培训的需求情况进行课程更新; ⒊系统维护:为培训网的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 ⒋建立登记核销制度:受理学员卡的申请、发放、更换和注销; ⒌建立座谈分析制度:组织召开学员座谈会,搭建学习交流平台; ⒍建立监控制度:全程监控、记录各学员和企业的学习培训情况。 四、附则 ⒈本试行办法自二○○六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⒉本试行办法由常州市经贸委培训处负责解释。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