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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典当行进行年审的通知 | |||||||||
市各典当公司: 为规范典当行行为,加强市场准入和退出的管理,促进我市典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典当行管理办法》和省经贸委对典当行年审工作通知的要求,现对我市典当行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04年3月10日-3月22日 二、年审需提供的材料 1、2003年度书面自查报告(2份) 2、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份) 3、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5、典当行年审报告书(3份) 6、最新的公司章程和涉及公司股份变动的股东会决议(各2份) 7、当票的领取和使用情况书面报告(2份) 三、审查要点 重点审查典当行注册资本及出资人变更情况、典当行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对年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处理,对违法违规典当行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予以撤消。对年审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典当经营活动,有关部门将坚决予以打击。 四、请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典当行年审工作,认真抓紧落实并按时完成该项工作。 二OO四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