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加强散装酒类商品流通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53/2004-0001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工信局: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常经贸贸易[2004]131号
产生日期:2004-06-01
发布机构:市经贸委
发布日期:2008-04-0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转发《商务部关于加强散装酒类商品流通管理的紧急通知》并要求各地加强对散装酒类商品的流通管理
常经贸贸易[2004]131号
关于加强散装酒类商品流通管理的通知

 

 

各辖市、区经贸(发)局:

    自广州市部分地区发生因饮用甲醇超标散装酒中毒事件后,商务部、省经贸委发出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散装酒类商品的流通管理。现将《商务部关于加强散装酒类商品流通管理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前几年,我市开展了酒类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经验和一定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商务部紧急通知精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地要严格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抓紧落实,联合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对本地酒类流通市场进行一次清理,重点是城郊结合部、集贸市场、农村地区的散装酒类,建立市场经营档案,摸清市场经营状况及经营户基本情况,并将清理情况于611日前书面报市经贸委贸易行政管理处。

联系电话:6605327,传真:6603416 

二OO四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