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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成品油经营证书更换工作的通知 | |||||||||||||||||||||||||||||||||||||||||||||||||||||||||||||||||||||||||||
全市各加油站(点): 根据省经贸委苏经贸贸易[2004]18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全市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更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换对象:凡2003年度年审合格的加油站(点)。 二、上报时间:2004年4月1日—2004年4月20日。 三、上报材料: 1、《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本及副本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江苏省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表)。 四、工作安排: 1、常州市及各区的加油站(点)的上报材料送常州市经贸委贸易行政管理处(常州市政府5号楼309室),联系电话:6605327。 2、金坛市和溧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点)的上报材料于2004年4月18日前送所在辖市石油整顿办,并由所在辖市主管部门于4月20日前集中报送常州市经贸委。 五、具体要求: 1、各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要认真填写好《江苏省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字迹要工整,数字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吊销所发证书。 2、要确保时间,及时将上报材料上报市经贸委,以利全市汇总后上报省经贸委审核,报国家商务部申请换领新证。过期未上报材料的,将不得继续从事成品油经营业务。 3、这次全省加油(点)的更新换证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OO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江苏省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法定代表人签字: 填表说明: 1、加油站(点)名称,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 2、隶属关系为:中石油自有、中石化自有、中石油特许加盟、中石化特许加盟、社会单位、外资。 3、零售类型为:加油站、加油船、加油车、加油点。 4、销售量、总销售量为:吨,小数点后3位。 5、总销售额、总税金为:万元,小数点后3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