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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常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价工作的通知 | ||||||||||||||||||||||||||||||||||||||||||||||||||||||||||||||||||||||||||||||||||||||||||||||||||||||||||||||||||||||||||||||||||||||||||||||||||||||||||||||||||||||||||||||||||||||||||||||||||||||||||||||||||||||||||||||||||||||||||||||||||||||||||||||||||||||||||||||||||||||||||||||||||||||||||||||||||||||||||||||||||||||||||||||||||||||||||||||
关于做好2009年常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经贸局(经发局): 根据常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09年常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1、申报条件: 1)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经济规模。2008年度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2)企业领导对技术进步工作高度重视,为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运行提供必要保障,连续两年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2%以上,并逐年增加。 3)初步建立了技术中心组织体系。企业技术中心应有一个懂管理、懂技术、能带领大家共同完成赋予企业技术中心基本任务的领导班子。企业专职技术开发人员不低于30人。 4)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合理、素质较高,有一定比例的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有优秀技术带头人。 5)企业技术中心具有科研、开发、试验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2、申报办法: 凡符合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条件并自愿申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请认真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附件一); 2)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件二)和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3、请各单位围绕我市五大产业的重点企业和2009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计划,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经贸委科技处,申报截止日期为 二、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 根据《常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今年将对已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进行两年一次的评价工作。请各辖市(区)组织企业认真做好技术中心总结,并提交以下材料: 1、常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附件三); 2、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件二)和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请各辖市(区)于 申报、评价通知和指标说明可在常州经贸网科技创新栏目中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czetc.gov.cn/。 联系人:戚惠良、余亮明;电 话:85681268 ;邮箱:czjmwylm@163.com 附件:一、《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编写提纲 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三、《常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企业 技术中心 认定 评价 通知 常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拟 稿:科技处 校 对:余亮明 共印30份 附件一: 《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编写提纲 一、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 1、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等。 2、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3、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 1、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2、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包括主要仪器设备等。 4、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原创性创新、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合作等。 5、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情况。 6、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创新团队以及人才培养情况。 7、企业技术中心近三年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及其经济效益。 三、市(区)经贸局(经发局)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盖章) 附件二: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
注:当年指统计年度,(T-1)年指统计年度之前一年。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市(区)经贸局(经发局)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盖章): 二、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1、列入国家统计的企业需提供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B107-2表)复印件、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B107-1表)复印件。未列入国家统计的企业应参照上述两个表的格式填报后提交。 2、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3、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B107-2表、B107-1表分别合并后填报,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分别进行合并填报。 4、评价指标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外部专家;(2)对外合作项目;(3)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4)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5)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明细;(6)拥有的专利及受理的专利申请;(7)制定和参与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8)国家、省认证实验室;(9)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和中国名牌、江苏省名牌、常州市名牌;(10)新产品销售和利润;(11)获国家、省和市科技奖励。 附件三: 《常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一、企业技术创新战略与规划的实施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与调整,年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涉及企业秘密的可做技术处理)。 二、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包括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基本情况、技术中心组织建设(内部组织设置与调整、下属企业组织设置、与外部单位共建组织及运行情况等)、技术中心创新机制建设(技术带头人培养、人才激励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投入制度及执行情况等)、合作创新情况(产学研之间、企业之间及与国际间合作情况)、企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试验设施、检测设施、信息化设施)。 三、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情况 包括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效果、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的自主创新情况、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技术创新情况。 四、企业创新信息化建设情况。 五、其他有特色的工作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