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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常州市平安电力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 ||||||||||||||||||||||||||||||
溧阳、武进发改局,各有关辖市(区)经贸(发)局: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平安电力建设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根据省、市平安电力创建检查考核工作的要求,市考评小组连续三年对各地平安电力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平安电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市经贸委、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常州供电公司研究决定,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辖市(区)先进单位由常州市平安电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评检查推荐。各乡镇(街道)先进单位由各辖(市)区平安电力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名额分配见附表1)。推荐名单经常州市平安电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颁发奖牌。 2、请各辖市(区)电力管理部门牵头做好本次推荐工作,并认真填写《常州市平安电力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见附表2)。由各辖市(区)平安电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盖章后(或由各辖市(区)电力管理部门、综治办联合盖章),于 3、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严格标准,评出先进,评出积极性。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表2: 常州市平安电力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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