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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2010年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财政局,市有关部门: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是国家“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之一,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提高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改善城乡居民照明条件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做好2010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工作部署,我们制定了《常州市2010年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常州市2010年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 二○一○年 常州市2010年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 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经信委、财政厅《关于下达我省2010年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的通知》(苏经贸节能[2010]506号)精神,为完成省下达我市今年的推广任务,切实做好我市推广工作,在总结前两年推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市2010年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分工 2010年我市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体系由市节能与财政主管部门、市推广办、辖市区节能与财政主管部门、中标企业、推广点单位、社区居委会或行政村委会等组成。 1、2010年我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由市经信委、财政局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研究和协调全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2、继续成立常州市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广办”),设在常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市推广办承担推广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务。 3、各辖市、区节能与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切实加强本地区推广工作的组织协调,要把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积极宣传到街道、乡镇及社区和行政村,积极发动和组织本地区大宗用户购买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金坛市、溧阳市应制定本地区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各辖区要选择本地区合适场所积极举办高效照明产品现场推广活动。 4、中标企业要积极履行《江苏省2010年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中对中标企业提出的工作分工要求。在推广和申报财政补贴过程中,要在我市主管部门和市推广办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5、经研究决定常州华鹰集团有限公司五交化商场和常州市美乐电器有限公司为常州市2010年度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点单位,其职责为:一是向广大城乡居民用户推广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定为“常州市2010年度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点”;二是根据需要,作为各中标企业授权的在常州与大宗用户签约单位;三是作为广场宣传推广活动和进社区、进乡村推广的现场推广单位;四是作为废旧灯泡(管)固定回收点,在推广点现场设立废旧灯泡(管)回收箱。 6、社区居委会和行政村委会要积极响应实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程。在推广期间,组织本社区或行政村内居民购买高效照明产品,可以社区、行政村为购买单位为居民集中购买,或在本社区、行政村的中心场所组织开展现场购买活动。 二、推广任务 2010年省下达我市的推广产品型号与数量为:直管荧光灯(T5支架、T8)5万只,自镇流荧光灯30万只,合计35万只,高压钠灯数量不限。 经研究,在全市推广任务量中,确定金坛市、溧阳市2010年度推广任务量为: 金坛市:直管荧光灯(T5支架、T8)5000只,自镇流荧光灯2万只,合计2.5万只,高压钠灯数量不限。 溧阳市:直管荧光灯(T5支架、T8)5000只,自镇流荧光灯3万只,合计3.5万只,高压钠灯数量不限。 三、推广企业及产品 今年在我市推广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中标企业及产品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由盐城豪迈照明科技有限公司(20万只)、镇江强凌电子有限公司(10万只)提供;三基色双端荧光灯由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数量5万只;高压钠灯由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提供,数量不受限制。推广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价格见附件一。 四、推广对象 推广对象分为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两类,大宗用户指机关、学校、医院、工业企业、商场、宾馆、写字楼等企事业单位。 大宗用户通过与中标企业或授权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方式推广,城乡居民用户推广通过以下渠道:(1)居民在市推广点购买;(2)居民在宣传推广活动现场购买;(3)居民在社区或行政村购买。 五、推广期限 2010年我市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用户推广阶段从 六、推广注意事项 1、城乡居民用户购买高效照明产品时,必须凭个人身份证,并提供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每人购买数量不超过20只。 2、中标企业要切实履行质量承诺,向大宗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不少于1年,向居民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不少于2年,并提出落实措施。中标企业对推广过程中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最终责任。市推广点对居民用户所购产品2年期质量承诺要先行保证。 3市推广点要根据有关部门和市推广办的要求做好城乡居民用户推广工作,要在点现场公布今年在我市推广的企业及产品规格型号、价格等信息,做到公开透明,让居民用户透彻了解政策,并在推广过程中要耐心细致做好咨询答复和解释工作。 附件一: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承担企业及产品价格(2010年) 附件二:市推广办咨询电话及中标企业、推广点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一: 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承担企业及产品价格(2010年) 地区:常州市
附件二: 市推广办咨询电话及中标企业、推广点单位联系方式 常州市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办公室 所在单位:常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常州市清潭路85号(广仁路口) 咨询电话:86982371 联系 人:吴 晖 ,手机:13813685283 中标企业联系方式 1、盐城豪迈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 勇,手机:18905116973 2、镇江强凌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成利,手机:13921091922 3、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封桢昌,手机:13770323699 4、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剑光,手机:13655181740 5、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 彦,手机:13611704304 王璐,手机:13813879318 推广点单位联系方式 1、常州华鹰集团有限公司五交化商场 联系人:陈海恩,手机:13585334333 2、常州市美乐电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合生,手机:13776860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