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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十一五"期间技术改造先进企业、先进管理工作者和示范项目的通知 | ||||||||||||||||||||||||
关于申报省“十一五”期间技术改造先进企业、 先进管理工作者和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开展全省“十一五”期间技术改造先进企业、先进管理工作者评选和示范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苏经信投资[2011]12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接到通知后,按照省经信委《通知》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积极组织申报技术改造先进企业和先进管理工作者。同时按照《通知》中“十一五”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评选条件,认真挑选项目申报示范项目。 请各地按《通知》要求于 联系人:王文龙 电话:85681272 附件1:《关于开展全省“十一五”期间技术改造先进企业、先进管理工作者评选和示范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苏经信投资[2011]124号) 附件2:常州市申报“十一五”江苏省技术改造先进企业和先进管理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二O
附件2:
常州市申报“十一五”江苏省技术改造先进企业和 先进管理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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